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夯实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职责,2023年5月19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绿春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各成员单位在绿春县街心花园开展以“家教伴成长,协同育新人”为主题的家庭教育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未检干警通过发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手册,现场释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家长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主动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给未成年人创设一个安全、健康、温馨的成长环境。
下一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助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为每一位未成年人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绿春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