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至5月21日是第二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绿春县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助力《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效实施。2023年5月19日,绿春法院牵头组织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团县委、县关工委八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成员单位,在街心花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暨家庭教育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父母应该如何培养未成年子女?如何成为合格的家长?做不到“依法带娃”又会有什么后果?”活动现场,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成员单位通过面对面交流讲解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向过往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答疑解惑,并发放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手册》《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手册》《“漫说”民法典》等普法宣传资料。
绿春法院干警向现场群众解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作用,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的适用对象、适用情形、形式内容、执行方式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等,引导现场群众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科学依法带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从如何避免校园霸凌、监护人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等问题入手,呼吁现场的家长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关注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健康,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县司法局、县民政局重点解读了民法典继承编、婚姻家庭编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让广大群众更清晰直观地了解到《民法典》保护什么、提倡什么,从专业的角度讲解如何在生活中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倡导现场群众重视家庭建设,建立和睦家庭,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
县妇联、县团委、县关工委、县教体局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家庭教育中亲子关系的改善、如何做智慧家长等角度入手,倡导大家树立知法懂法、依法维权意识,建好自己的“小家”,用“小家”的温度带动周围人,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共识,共同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近年来,绿春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托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深入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跟踪帮教等措施,切实发挥法治在家庭教育领域的引导、规范与监督作用,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在今后的工作中,绿春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绿春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