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绿春县公安局民警旁听庭审制度》,持续推进绿春公安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和民警规范执法培训工作,2023年3月15日上午,借助绿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韩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之机,绿春县公安局将普法宣传和执法培训课堂搬到了庭审现场。
以案释法,尊法守法意识更加牢固。“喝一杯啤酒,相当于100毫升血液中含20毫克酒精,这可能面临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喝3两白酒或者两瓶啤酒,相当于100毫升血液中含80毫克酒精,有可能面临判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庭审结束后,绿春县公安局法制教官用通俗易懂、举例比喻的方式,对旁听庭审的60余名驾驶员、社区干部、公职人员讲解了饮酒驾驶、醉酒驾驶的相关处罚标准和法律后果。随后,法官和检察官对危险驾驶罪的刑法规定、司法解释、社会危害性和相关量刑情节予以讲解,表明了司法机关对危险驾驶的打击态度。现场普法的形式让社区干部“零距离”接受危险驾驶警示教育,达到了“以案释法、以案警人”的效果。
庭审培训,执法规范理念更加深化。把执法培训课堂转移到法庭,把“庭审现场”变为“培训课堂”,是绿春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培训的一项重大举措,旁听庭审让执法民警对案件中所需证据的全面性、程序的合法性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为推动规范执法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自2023年2月份起,绿春县公安局已组织51名民辅警旁听庭审2次,并借助庭审之机开展普法宣传培训2次,受教育群众达130余人,“普法宣传+执法规范”双推进的模式,使民警的执法理念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均得到了较大提升。下一步,绿春县公安局将持续注重每一个执法环节的规范和每一次普法宣传的效果,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确保执法办案实体、程序合法,普法宣传更加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