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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的公告

  • 来源:绿春长安网  
  • 发布时间: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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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的公告


    近期以来,我县违法建设呈现出蔓延态势,特别是在县城规划区、交通沿线,严重扰乱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广大人民群众反映极为强烈。为坚决遏制未批先建、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绿春经济社会发展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和《云南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23年3月6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不得在县城区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在建户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依法依规按程序建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兴镇人民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将组织联合执法队伍每天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开展巡逻检查,对符合规划及相关条件的,将逐步完善建设手续,对 未批先建、少批多占、强占多占、非法买卖及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对妨碍执法和不听劝阻强行建设的,将采取强力措施,依法依规予以处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均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绿春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转载自绿春融媒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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